各位教师:
2021-2022学年第二学期的公选课开课计划开始制定,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担任公选课的教师请将报名表(见附表1)纸质版和电子版及时报给通识部张宏伟老师,报名电话为3049173。各位老师请于2022年3月18日中午12:00前的工作时间报名。
一、公选课开设范围
公选课开设课程可以是原公选课开课计划中的课程(见附表2),也可以申请新课程。申请新课程的教师请提交《公选课新增课程申请表》(见附表3),经审核合格后可以开设该课程。
二、新增公选课开设要求
(一)根据2021年《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》,所开设课程应注重学用相长、知行合一,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,增强学生的职业适应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。
(二)根据有关文件规定,高职院校所开设课程应包括党史国史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、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、创新创业教育、信息技术、语文、数学、外语、健康教育、美育课程、职业素养、国家安全教育、节能减排、绿色环保、金融知识、社会责任、人口资源、海洋科学、管理等人文素养、科学素养等。
三、公选课任课教师资质
任课教师可以为我院教师,也可以为实践专家。教师一般应具备如下条件: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;有过独立讲授至少一门课程的经历;学生评教和教学质量评价达到良好及以上标准;所开课程的教学文件齐备(较完善的课程教学设计、任课教师自行选择或编印的教材及教学资料等);实践专家应具备如下条件:已考取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、在相应岗位工作5年以上或能提供证明实践能力的佐证材料。
四、其他注意事项
(一)每位教师每学期开设的公共选修课程一般不应超过两门,同一门课程,可开设多个轮次或班次。
(二)公共选修课选课人数需在40人以上,方可开班。
(三)本学期公选课定于第6周到第14周开课,上课时间可安排在9-10节。
通识教育部
2022年3月14日